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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钨集团被控“连续违约”,投资人致信江西省纪委国资委恳请查处

时间:2026-07-23 21:33:47    来源:独立调查网    

近日,四家私募基金全体投资者向江西省纪委书记时玉宝、江西省国资委主任肖云提交实名举报材料,反映2015年合计出资5.285亿元参与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(江钨集团)混改、持有14.5923%股权后,十一年间遭遇江钨控股集团连续违约、违规处置资产、历任管理层推诿诉求、差异化对待投资者等问题,恳请监管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核查、依规问责。

一纸混改协议锁定上市、回购双重保障,民资足额履约却承诺落空

据举报材料介绍,2015年,江钨控股先后与相关私募基金主体签署两份具备法律效力的《战略合作协议》,向社会资本作出两项核心刚性承诺:一是新设江钨股份作为钨产业唯一上市平台,集团全部优质钨矿、冶炼资产,以及合资企业江钨有限51%核心矿产股权全部纳入上市评估,投资方股权可通过IPO实现退出;二是设置兜底回购条款,若两年内合资股权梳理工作无法完成,江钨控股须全额收购投资方全部股权;同时约定投资方持股范围内矿业权、划拨土地补缴费用由江钨控股承担,并给予对应补偿。

彼时江钨控股对外募资路演材料显示,钨板块重组净资产约25亿元,钨金属保有储量57.5万吨,产业链盈利稳定、上市前景明确。基于国企官方推介与盖章协议,九江志德天祥、九江志德聚盛等多家合伙企业分笔足额完成5.285亿元股权转让款支付,完整履行出资义务。投资者称,十一年过去,协议约定的上市路径、回购保障、价款补偿均未落地。

2018-2019资产评估存多处违规,核心矿产、土地资产遭人为剥离压低估值

举报方表示,2018年末江钨控股启动资产评估工作,其组建工作组实地走访多家矿山、子公司核查后,发现多项违反《企业国有资产法》《公司法》及国家资产评估规范的行为,并于2019年正式致函江西省国资委提出异议,但多年未收到复核、整改答复。

其一,浒坑武功山钨矿、荡坪矿区等四座高价值钨矿,仅口头称划入生态红线,无自然资源部门官方文件支撑便直接剔除评估;其二,靖安弘达矿业等矿山矿权账面原值、评估价值、矿权补缴价款数据严重失衡,评估数据失真;其三,集团155宗划拨土地全部未纳入估值,数亿元资产价值直接清零;其四,未经股东会、董事会审议,违规向亏损子公司赣州新材投放合计9.15亿元借款,全额计提大额坏账减值,稀释中小股东股权;其五,协议明确要求纳入评估的江钨有限51%优质矿产被单独剥离,大幅缩减投资方对应资产份额。

投资者自行测算,荡坪钨业尾矿库伴生钨、铜、锌等资源估值近千亿元,靖安弘达大型钨铜矿床现价超750亿元,十一年间钨价、土地、矿山资源大幅增值,但相关资产增量长期不在财报、评估报告中体现,存在刻意隐匿资产、人为压低股权价值情形。

三任董事长先后作出退出承诺,均未落地,存在“新官不理旧账”问题

举报材料提及,2021至2024年,江钨控股三任董事长先后就股权退出事宜给出口头解决方案,但全部搁置无实质推进。2021年周少兵承诺一年内落地股权退出方案;2023年林榕同意参照同期中航信托兑付标准,按5.285亿元本金叠加年化13%财务成本全额回购;2024年现任董事长熊旭晴承诺启动第三方全面资产审计评估。截至2026年7月,上述承诺均无书面方案、资金安排与中介清查动作。

投资者同时反映,企业对不同投资者执行双重兑付标准:2015年同期入场的中航信托顺利按本息兑付退出,2025年江钨装备上市新引入私募基金实现获利离场,唯独2015年首批入局、承担混改前期风险的私募基金长期锁仓,权益持续受损,怀疑存在利益输送廉政风险。

2025年重大根本性违约:单方面变更上市平台,违规划转核心盈利资产

2025年成为双方矛盾激化关键节点。据举报内容,当年4月江钨控股取得安源煤业控股权后,单方面推翻原有“江钨股份独家上市”协议约定,将集团钨采选、冶炼、硬质合金全部核心盈利资产剥离注入江钨装备,原有IPO通道彻底关闭,投资方股权丧失变现基础,资产价值大幅缩水。

举报方称,本次百亿级主营资产划转属于法定重大财产处置事项,依法必须召开股东会审议,但持有14.5923%股权的投资方全程未收到会议通知,被剥夺法定表决、异议权利,程序严重违法。资产划转完成后,母体江钨集团仅剩余亏损矿山与大额坏账,中小股东权益遭受严重损害。

材料还指出,现任董事长熊旭晴此前任职期间曾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改,就任江钨控股后却消极处置历史投资纠纷,依靠调整评估、腾挪核心资产拖延化解诉求,政绩观错位,将短期任期稳定置于投资者合法权益、地方营商环境建设之上,属于典型懒政怠政。

投资者提出四项诉求,吁纪委、国资委联合开展专项核查

结合《民法典》《公司法》《企业国有资产法》、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及国家、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、整治“新官不理旧账”相关政策,私募基金全体投资者提出四项诉求:

第一,严格履行协议回购义务,参照中航信托兑付标准,以5.285亿元本金叠加年化13%财务成本,制定明确资金来源与全额兑付时间表;

第二,由省国资委遴选无利害关系第三方中介机构,对集团全部钨矿、尾矿、划拨土地、子公司股权、往来坏账开展全面清查审计,修正历年失真评估结果,足额保障投资方对应股权资产收益;

第三,全面核查2025年资产划转、矿山处置、重组上市全流程合规性,严查违规处置资产、利益输送、国有资产隐性流失问题,对相关责任人依规追责整改;

第四,针对周少兵、林榕、熊旭晴三任董事长推诿诉求、换届毁约、差异化对待投资者等履职问题开展专项问责,建立省属国企历史合作事项权责延续机制,杜绝“新官不理旧账”顽疾。

投资者自述理性维权,期盼官方核查重塑国企契约信用

据举报方介绍,十一年间全体投资者始终理性沟通维权,未采取过激手段,手中留存两份战略合作协议、出资银行流水、官方募资PPT、历年沟通记录、资产估值测算材料等全套佐证文件。

投资者表示,此次实名举报,一方面是维护数千名投资人的合法财产权益,另一方面也希望相关监管部门介入彻查,以实际行动兑现中央、江西省委省政府保护民营耐心资本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,修复省属国企契约信用,提振社会资本参与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信心。

本文内容全部来源于投资者提交的实名举报信及配套佐证材料. 本文仅客观转述举报方单方陈述内容,相关事实、数据、违规线索真实性尚未经江西省纪委、省国资委及江钨控股集团核实,最终情况以官方调查结论为准。(本文线索由温岸峰、涂香文提供)

编辑:李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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